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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0: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XCJFZ(2015)CG055-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8839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

联系方式:陈工0591-873883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雅婷0591-875716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须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及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文件正本需提供告知函原件)。(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30 日起至2015年 12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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