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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2: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JSA-2015-32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峰

项目联系电话:0319-45665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

地址:南和县和阳大街西段北侧

联系方式:刘瑞峰 0319-4566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倩 15175150775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204号、211-21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JSA-2015-329-4

采购人名称: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

采购人地址:南和县和阳大街西段北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瑞峰  0319-456656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204号、211-21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倩 0311-68025343  15175150775

 

项目内容:一标段:30型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20吨压实机、165马力环卫推土机

 二标段:高压清洗机、便携式甲烷汽体分析仪、自卸卡车、洒水车、吸污车、汽车衡、皮卡车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和能力;

2、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5、30型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20吨压实机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6、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

7、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和能力;

2、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3、自卸卡车、吸污罐车、洒水车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

4、投标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自卸卡车、吸污罐车、洒水车)

5、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免税(免车辆购置税证明材料)(吸污罐车、洒水车)

6、ISO9000/9001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7、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

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先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hxggzyjy.com)上注册,注册后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登录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响应,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所需材料:

一标段需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30型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20吨压实机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需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是经销商需提供自卸卡车、吸污罐车、洒水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免税(免车辆购置税证明材料)、ISO9000/9001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登陆中心网站在12月2日17时30分前点击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注:过期作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26 日至2015年12 2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联系人:薛辉      电话: 0319-4667558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电子版文件,免费发售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218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庞倩

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传真电话:0311-6802534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和能力;2、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5、30型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20吨压实机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6、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7、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和能力;2、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3、自卸卡车、吸污罐车、洒水车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投标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自卸卡车、吸污罐车、洒水车);5、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免税(免车辆购置税证明材料)(吸污罐车、洒水车);6、ISO9000/9001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7、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9、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先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hxggzyjy.com)上注册,注册后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登录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响应,下载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2.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文件,免费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河北省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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