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组合式抢险车追加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受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组合式抢险车追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 GDJZ2015-H097W ;采购申请计划编号: P-20151026-002393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组合式抢险车追加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两台组合抢险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整(¥2,960,000.00),投标报价上限: 2960000.00元 ,超出投标报价上限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4.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本次投标提供的有效授权(《制造商授权函》)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不接受二次授权,制造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在珠三角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为准,能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11月26日~12月0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3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章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4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章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标书);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6日08:30~09:1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09:1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转一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http://www.cngpc.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黄特青 联系电话:0756-263593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邮编:519075
联系人:王志学 13750043147(项目咨询)、何晓春 2651788(保证金)
传真:0756-2651780
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梅华路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 64684 10525 0127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农商银行香洲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2 0000 0057 7942 3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