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治理项目垃圾车、垃圾斗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治理项目垃圾
车、垃圾斗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报送时间:2015年 11月 23日
采购项目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治理项目垃圾车、垃圾斗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YCZB201506-73
采购人名称: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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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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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022-6935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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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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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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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0540355、182325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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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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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垃圾车2辆、垃圾斗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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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垃圾车、垃圾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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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预算:76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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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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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调试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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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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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只能有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为环卫车辆生产商或被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生产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提供原件、复印件盖章); 4、提供的车辆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垃圾车须提供所投车辆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查询网址(复印件盖章)、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查询网址、国税总局《车辆购置税免征目录图册》批次批页复印件、环保部《型式核准证书》原件(复印件盖章)。 7、投标人在唐山或天津的售后服务站协议原件(复印件盖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A、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证;D、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查询网址、国税总局《车辆购置税免征目录图册》批次批页复印件、环保部《型式核准证书》原件、复印件;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F、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大厅(唐山市西山道65号)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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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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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层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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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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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400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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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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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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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第一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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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凤华、谢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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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5630540355、182325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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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315-283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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