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购置环卫垃圾车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购置环卫垃圾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购置环卫垃圾车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5-295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三、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者是由制造商书面的授权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新郑市检察院查询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年类似工程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则需要另外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
3、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6 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5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30 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5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22 日17时前。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2 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638286888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人民路西段268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63288082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
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购置环卫垃圾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购置环卫垃圾车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5-295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三、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者是由制造商书面的授权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新郑市检察院查询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年类似工程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则需要另外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
3、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6 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5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30 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5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22 日17时前。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2 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市场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638286888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人民路西段268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63288082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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