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购置四轮消防摩托车项目(招标编号:0835-1501111N3941)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购置四轮消防摩托车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111N39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购置四轮消防摩托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2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采购四轮消防摩托车;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8日 至 2015年12月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源中路18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46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余小姐、陈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余小姐、陈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