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衡器起重运输专用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及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衡器起重运输专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ZS00CL20)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中的第五条第5款“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在当地公安车辆管理所上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更正为:合同签定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中的第五条第6款“在当地公安车辆管理所上牌之日起,正常使用3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更正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在当地公安车辆管理所上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
电话:0760-88229150-131 传真:0760-88220067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