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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衡器起重运输专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9: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同意[采购表编号:行政(150192]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衡器起重运输专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ZS00CL2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819日至2015825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ZS00CL20

3.   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衡器起重运输专用车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检定衡器起重运输专用车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

人民币63万元

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4-6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8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3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检定衡器起重运输专用车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819-201582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7.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7.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采购部窗口登记报名后,凭回执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报名)

7.4.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4.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7.4.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4.3.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4.3.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供应商须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登记报名。

7.5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99143015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99150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9.2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www.chinapsp.cn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联系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48

联系人姓名:先生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229150-131

邮政编码:528400

电邮:CL88229150@163.com

传真:0760-88220067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4.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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