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CG1705-69-01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保洁服务项目补充通知
关于“YCCG1705-69-01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保洁服务项目”的补充通知
1、P20页
6.2.6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班保洁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按投标文件约定,道路保洁人员合计为 人;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由乙方根据投标文件安排。设备使用、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安全问题等由乙方负责。
现在变更为:
6.2.6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日常保洁作业中,必须一辆3吨道路清扫车进行机械化清扫,在班保洁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按投标文件约定,道路保洁人员合计为 人;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由乙方根据投标文件安排。设备使用、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安全问题等由乙方负责。
2、P28页:
标段1、中标合同期限签定合同日期起贰年止。【投入本项目设备及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道路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为 65人(包括驾驶员1人),在班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管理员及其他人员由中标单位另外自行安排。】。
标段2、中标合同期限签定合同日期起贰年止。【投入本项目设备及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道路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为 63人(包括驾驶员1人),在班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管理员及其他人员由中标单位另外自行安排。】。
标段3、中标合同期限签定合同日期起贰年止。【投入本项目设备及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道路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为 64人(包括驾驶员1人),在班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管理员及其他人员由中标单位另外自行安排。】。
标段4、中标合同期限签定合同日期起贰年止。【投入本项目设备及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道路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为 63人(包括驾驶员1人),在班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管理员及其他人员由中标单位另外自行安排。】。
现在变更为:
标段1、中标合同期限签定合同日期起贰年止。【投入本项目设备及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一辆3吨道路清扫车,道路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为 65人(包括驾驶员1人),在班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管理员及其他人员由中标单位另外自行安排。】。
标段2、中标合同期限签定合同日期起贰年止。【投入本项目设备及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一辆3吨道路清扫车,道路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为 63人(包括驾驶员1人),在班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管理员及其他人员由中标单位另外自行安排。】。
标段3、中标合同期限签定合同日期起贰年止。【投入本项目设备及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一辆3吨道路清扫车,道路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为 64人(包括驾驶员1人),在班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管理员及其他人员由中标单位另外自行安排。】。
标段4、中标合同期限签定合同日期起贰年止。【投入本项目设备及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一辆3吨道路清扫车,道路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要求为 63人(包括驾驶员1人),在班人员每人一辆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管理员及其他人员由中标单位另外自行安排。】。
本补充通知为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