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8 13: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XH-G-2017-05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85992/8338377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1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10/t20171027_9066628.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4.1合同包2  8.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车

4.1 8.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车整车配置要求:

车架及车身,第1点变更为:采用全承载铝合金车身结构,车身骨架应有足够的强度,抗扭、抗弯性能好,整车密封性良好,车身采用必要的防腐处理,确保车身质保期不少于8年。整车前、后桥轮毂罩区域应有两层密封防腐处理。车身顶棚骨架间距不大于900mm。(如不能响应此项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4.2合同包3 变更为:11米级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铝合金车身)

4.2.1 最高控制价变更为:人民币45120万元(不含国补),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2.2 数量变更为:376辆。

4.2.3 交货期(交付时间)变更为:车辆分批交付,第一批2017年12月15日前交付20辆,其余车辆,由招标人提前60天通知中标人交付车辆。

4.2.4 投标保证金变更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

    4.2.5 11米级纯电动空调公交车整车配置要求

车架及车身,第1点变更为:采用全承载铝合金车身结构,车身骨架应有足够的强度,抗扭、抗弯性能好,整车密封性良好,车身采用必要的防腐处理,确保车身质保期不少于8年。整车前、后桥轮毂罩区域应有两层密封防腐处理。车身顶棚骨架间距不大于900mm。(如不能响应此项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4.3增加合同包4 11米级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钢结构车身)

4.3.1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4中标侯选人数为1家

4.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与合同包1-合同包3评分法相同

4.3.3 本项目的合同包4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592万元(不含国补),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2.4 数量:41辆

4.2.5 交货期(交付时间):2017年12月15日前交付车辆。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停车场。

4.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如下:

技术要求: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服务。

1.2本次采购货物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制造;非标准货物按招标人提供的要求制造;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并据此进行验收。

1.3所有货物、零部件均由具有生产制造资格的企业提供,并由中标人负总责任。

1.4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中标人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如车辆技术数据不符合上牌技术要求的,招标人可无条件退车,中标人同时应赔偿给招标人每辆车二万元人民币。

1.6车辆年检(新车申请牌照时)工作及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1.7中标人需制造样车(两台),由招标人派员认可后,方可批量生产。

2.技术要求

2.1  11米级纯电动空调公交车整车性能要求:

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车辆所使用的动力蓄电池必须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规范条件》且必须满足《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纯电动汽车(如果不在目录中的产品请备注说明,如若在申请阶段必须签署保证协议),车身颜色及图案按客户要求执行。客车整车性能必须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条件》、GB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和客车噪声达到GB1495《加速行驶车外噪声》等相关客车标准要求。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和《纯电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JT/T1026)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福建省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所有条件,并取得最高补贴金额。若其产品因上述原因而未能在2年内获得任何一种补贴的,其相应的所未能获得的补贴金额由中标人承担。

1.外型尺寸:长10400-10600mm,宽2400-2550mm,高3000-3300mm。

(符合公告及采购要求的允许适量上下浮动)

2.采用高效率、低能耗,应用能量回收、故障诊断、CAN总线等技术的城市客车专用底盘。车辆底盘必须设置独立的高压和低压走线线槽,标志与颜色符合GB/T19751的规定。二级踏步,准低入口结构,前后乘客门一级踏步高度≤380mm,最小离地间隙≥150mm。

3.车辆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车辆制动结构应符合GB12676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

4.车辆整车保温隔热材料、各类内饰部件和电器电线(包括电器接插件)等非金属材料的阻燃与环保性能满足GB8410、JT1095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5.车辆采用超大视野的夹胶全景挡风玻璃,结构紧凑、比例协调、线条流畅。

6.车载储能装置、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人员触电防护方面的安全应符合GB/T18348.1、GB/T18348.2、GB/T18348.3的规定。储能装置与乘客区域应以安全阻燃材料隔离,储能装置舱内应根据空间大小安装符合“新能源”车辆要求的专用自动灭火装置和温度报警装置,质保期8年,质保期内车载自动灭火器的检修及更换全部由投标人(厂家)免费负责。

7.车辆管理系统应符合CJ/T350-2010技术要求。

8.应急出口、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及安全标识等安全逃生设施应满足GB7258和GB13094的要求,击碎玻璃式应急出口旁应设置不小于170g的应急锤,并具有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

9.车辆配套设备、附属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起始时间从验收通过、买方接受并启用之日算起。

   10.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主动与招标人进行技术对接,就动力系统方案进行说明。另随该批车配置动力系统故障诊断仪2台。

2.2. 11米级纯电动空调公交车整车配置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动力

系统

1、储能装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容量须符合国家补贴要求(测试条件下续驶里程≥200公里),要求电池容量≥300kwh。动力电池组具备1C充电能力,电池箱体防水等级必须达到IP68。当动力电池放电深度小于75%情形时,中标人必须负责整体更换电池组。

2、储能装置和高压设备应有多重保护,具备过温、过压、欠压、短路自动保护与报警和自动切断供电等保护功能,同时应设置总电源应急检修断电装置,并有明显标识。

3、动力系统控制按钮安装位置远离窗户,同时提高控制面板和按钮防水等级。

4、车辆设置为乘客门未关闭车辆不能起步功能(车辆预留车门故障,应急回场按钮)。

5、高压设备控制系统及储能装置系统应有独立舱体,允许涉水深度≥800mm(适合福州道路条件要求),尽可能提高防水等级,电池舱散热良好,必要时配通风装置(无刷风扇)。

6、动力电池箱或储能舱和高压控制舱安装高温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自动灭火装置质保期不少于8年(质保期内灭火装置检修及更换全部由厂家免费负责),其中动力电池箱或储能舱的灭火装置必须是动力电池专用灭火装置。

7、车辆设置双充电口,充电口符合国家相关充电桩技术要求。

8、储能装置和驱动系统模块接入CAN总线,储能装置BMS管理系统具有远程监控功能,用户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平台实时查询和监控储能装置使用情况。

9、动力系统采用永磁同步电机直驱技术。采用智能温控散热系统(含水泵),质保期不少于5年。

10、储能装置和驱动系统(电池、电机和控制系统等)质保期不少于8年。

11、采用无油蜗旋式空压机,整机质保8年,泵体建议采用进口件,质保期内所有维护和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底盘

1、采用前盘后鼓式制动。前桥采用普通桥,额定载荷≥5.5T,盘式制动带制动器磨损极限报警(22.5寸);后桥采用普通桥,额定载荷≥11T,鼓式制动加宽蹄片,冲压焊接整体式桥壳,韩国进口主减,主减速器速比的设定应根据运行的特点,确保燃料消耗的经济性,主减速器质保期为8年。前、后车桥配置免维护轮芯,质保期不少于8年。

2、动力系统最大承载扭矩必须满足城市公交运行线路实际超载运行的特殊要求。

3、双回路气制动系统,驻车制动采用手控操纵储能弹簧制动。整车主要制动管路采用铜管,气管路安装空气干燥装置;安装低气压报警装置(制动系统符合GB7258制动系的要求)。储气筒放水开关便于驾驶员操作,应触手可及(可考虑自动防水功能)。

4、采用集中润滑系统,质保期不少于5年。配ABS。

5、采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建议11R),轮胎负荷满足整车最大总质量要求。采用闭式锻模锻造铝合金轮圈,降低车身重量。

6、采用前2后4空气悬架。气囊悬架系统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城市公交运营线路实际超载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前桥配横向稳定杆。

7、低压蓄电池舱内安装自动灭火装置(超细干粉),质保期不少于8年

8、配置进口、整体式动力转向器(具备双源电助力功能,系统采用高低压双源一体转向控制器及双绕组转向电机),质保期不少于2年。

电器系统

1、配置免维护低压蓄电池(电池容量需符合车辆电器设备的需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蓄电池仓单独设立(可与后控盒共用),与车身间具有密封结构,底座留排水孔。电瓶线预留5-6公分。

2、电器线路:整车电器、电器线路、接插件和熔断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除信号线等特殊线束外,其余电线采用辐照交联阻燃型材料(耐温≥125℃),底盘电线和电线束外加套阻燃波纹管,除厂家固定配套接插件外,其余线束接插件采用安普原装进口,底盘线束需防水。

3、电线和电线束布置符合GB7258相关规定。电线及线束与车身接触处用阻尼胶固定;穿越孔洞时须装防磨损胶垫圈和绝缘护套,进入车身暗线必须加套阻燃绝缘管,布置整齐、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每隔300mm安装固定扣攀。

4、车辆保险建议分为两个独立保险盒,一个负责为车辆基础设备用电,一个负责车辆加装设备及预留线路用电。

5、车辆预留部分备用线路或接线柱(20A和10A),并且接线柱或插接件前段有保险装置,要有标识(外接电源),以备车辆增加临时用电器的需求(备用线路由ACC控制)。

6、灯光、照明装置,信号装置,开关的布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车厢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技术条件符合GB7258的规定。

7、前、后门上下客区域设置侧边迎宾灯(车门开启,灯光自动开启,避免直射眼睛);车厢内照明采用分段可调式LED灯。

8、高、低压电器系统设有独立电源开关,配置电源管理模块(线束的最大电流需达到模块要求)。

9、安装限速及限速报警装置,限定时速60km/h(车辆交付后根据营运公司可进行修正)。

10、CAN彩屏总线系统(具备下列功能要求的三级总线系统):a、系统具有全车电器开机自检、短路保护和故障实时诊断功能,集成发动机、灯光、雨刮控制、安全车门控制(车门未关,车辆无法起步)、起动保护、超速报警、故障警报及判断、油耗显示等功能,以及与车载设备数据传输功能;b、CAN模块可通用、互换,具备较强的抗电磁干扰和抗静电冲击能力,必须通过ISO电磁兼容最检验认证的产品;c、产品应具有可扩展性,考虑到后期与需方GPS公交智能调度系统信息传输全面对接匹配;d、胎压监控集成至CAN总线系统;e、CAN总线须具备云管理技术,除实现车辆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外,还需具备车辆故障提示、安全报警、驾驶员情绪管理、能耗查询和统计等功能;云管理技术需根据我司要求提供相应的电脑或手机版本软件并免费更新。CAN总线及附属系统质保期不少于8年。

11、三牌灯与小灯联动。

车架及车身

1、采用全承载车身结构,车身骨架应有足够的强度,抗扭、抗弯性能好,整车密封性良好,车身必须采用整车阴极电泳防腐处理,确保车身质保期不少于8年。整车前、后桥轮毂罩区域应有两层密封防腐处理。车身顶棚骨架间距不大于900mm。

2、在符合GB13094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轻车身重量,达到降低能耗的要求。

3、整车隔热、降噪采用阻燃材料处理。所有材料需通过国家3C认证,且符合《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JT/T1095)相关要求,材料需为环保材料,无甲醛释放,燃烧时不冒黑烟,具有安全、环保、阻燃和无异味的性能,材料厚度不小于30mm。质保期不少于8年

4、车厢内顶板和内侧板采用复合不燃烧阻燃材料,外嵌式全景式空调风道(风道灯光设置为三段可调式),出风口为弥漫式(后排乘客区域不得直接对头部出风)。质保期不少于8年

5、根据车身结构,在车身左右侧设置维修边门(维修边门位置由招标人确定),采用铝合金材料、翻开式,弹簧支撑杆结构。为方便雨刷器等部件的检修,客车前围可打开。电瓶仓开小门。

6、车辆前部设置气管快接头,便于车辆施救,车辆前部设计为施救无需拆除保险杆即可硬杆拖车。

地板

1、采用无机复合防水不燃烧蜂窝地板板(厚度≥18mm),质保期8年;地板革采用进口加厚耐磨石英砂地板革前后乘客门踏步区域采用黄色专用地板革,上下乘客门一踏地板革增加“站立禁区”。

2、车厢内各阴阳角拼接缝处采用铝合金型材拼压,直角拼缝处采用磨光45°对接,圆弧拼缝处采用成型或锯齿状弯曲拼压。

3、车内设置检修孔和盖板。

门窗及玻璃

1、前、后门采用气动双开门,质保期不少于3年。除车内、车外设置四处应急气动控制开关外,驾驶员处另安装一个应急气动控制开关,应急开关必须有明显标识。

2、驾驶员侧窗户上固定部分为黑色不透光,避免阳光照射。其余侧窗采用下固定上推拉内嵌隐藏式车窗。前挡风玻璃夹层玻璃;后挡风玻璃钢化玻璃。

3、全车采用蓝色尼龙折叠式窗帘,司机窗下拉式卷帘。

4、乘客门烤漆烧制“开门区域、禁止站靠”字样并在明显位置标示开启方向,“安全出口”等逃生标识必须烤漆烧制在侧窗玻璃上,字面朝内。

座椅扶手杆

1、座椅布置及“爱心座椅”由招标人选定(投标人提供布置图),“爱心座椅”需要由铝牌标识。

2、司机座椅采用气囊真皮驾驶椅,三点式安全带,增加安全带未系提醒。

3、驾驶员区域安装隔离栏,保证驾驶员正常操作。前门仪表区域安装扶栏,保证驾驶员右前后视镜视线良好。

4、车窗需安装护栏的,护栏高度符合GB7258规定逃生出口尺寸。

5、车厢内采用包塑滚花扶手管,扶手为黄色(包括乘客门扶手)。乘客站立区设置开花扶手及适当数量的拉手。

6、投币箱上盖上加装护栏(防止投币箱不锈钢上盖拔起)。

后视镜

1、车辆外侧安装手动铁支架式大视野后视镜(带一体式雨遮),支撑牢固,视野清晰,视野范围应符合GB7258规定。

2、车厢内前挡风中部安装车内后视镜,可调节。

空调系统

1、国产优质品牌,进口压缩机,制冷量不小于32000大卡(单冷),整机质保3年,压缩机保6年。空调机组安装牢固可靠,整机性能稳定;前、后车厢及驾驶区域温度均匀一致。空调蒸发器出风口处的顶盖蒙皮设有防水止口,排水管布置合理,防止冷凝水进入车内。

2、空调系统接入CAN总线,实现云数据处理,可对车辆空调是否开启,温度值进行后台判断。

3、前挡风除霜系统。

服务系统

1、智能电脑报站器(装报站器外喇叭)整合至智能公交系统,报站器“请注意安全”与方向盘喇叭键联动(方向盘喇叭按键可播报“请注意安全”),上述技术要求与福州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对接。另外,再预留一条智能电脑报站器接口(国标)。

2、仪表台、工具箱、移动电视安装位置由客车厂提供布置图,招标人确认。

3、采用LED矩阵式路牌(前牌:线路3个字+终点站5个字;腰牌:起点站5个字+线路3个字+终点站5个字;后牌:线路号+转向指示功能4个字),质保期8年

4、安装车内滚动显示屏,内容与智能报站器联动(具备与GPS/北斗两种定位系统报站器联动)。

5、LED矩阵式路牌和车内滚动屏的通讯接口与协议必须与福州公交现有的智能调度监控系统兼容,具体通讯协议按招标人技术标准对接。

6、车内风道上左右各安装一面LCD电子显示屏,其中一面为2*18.5寸双联屏,另外一面为38寸独立一体屏(显示内容和安装位置由招标人确认),电子显示屏通讯接口与协议必须与福州公交现有的智能调度监控系统兼容,具体通讯协议按招标人技术标准对接,质保期8年。

7、车内安装驾驶员危险预警系统(主要用于监测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状态)。

8、单班自动门投币机(配两个电子内胆),增加票夹尺寸。投币机安装在前门附近(投币机上喷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的字样),在投币机旁设POS机安装位置(预留POS机电源线)。

9、预留移动电视(车厢前部和中部)和车内后滚动屏电源线,移动电视不得遮挡车内滚动屏。

10、车厢内均匀布置扬声器,报站器与电视喇叭合理分配,报站时自动降低电视音量。

11、前门扶手杆设立儿童身高限位标尺,标高1.2米。

12、智能公交监控系统设置独立电器箱安装位置,预留电源接口,预留7个摄像头接口(位置待定)。

13、预留车载售水机线束(每辆车两台)。安装位置需由招标人确认。

14、预留车载无线WIFI线束(驾驶台附近隐蔽位置)。

15、安装电子钟。

16、驾驶员旁安装电风扇。

17、安装下车门铃按钮。

16、带换气功能安全天窗。

18、车内服务指示牌6面,车厂按招标人要求制作并按照指定位置安装。

其他

1、干粉灭火器(数量、大小按国家要求标配)。

2、防盗声控安全锤(数量按国家要求标配)。

3、车内安全设施的标识,如逃生锤、灭火器标识牌等必须使用铝牌铆接,确保不脱落,不掉色。

4、车内布置不锈钢垃圾篓及支架。

5、驾驶员脚下区域采用耐磨不锈钢脚垫,同时右脚处加装不锈钢脚踏。

6、车内设置电器箱,各类模块和总保险盒统一放置在内。

7、车身颜色、图案、标识由需方提供。

8、随车工具和资料。

 

其他要求

特别说明:以下为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包含的最基本内容。所有内容必须是投标人真实现状的反映,如成交后,招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项目组织方案

1.1项目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要求、车辆生产、运输、交付等进度安排。

1.2投标人应派技术好、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先进的工艺、设备进行生产。

2响应货物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全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技术响应程度:以表格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说明车辆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制造企业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等指标。

2.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车辆主要配置清单,清单应详细标明每一个配置的品牌、型号、性能指标、产地及生产单位等内容。

2.3质量保证: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验及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3车辆验收、培训:

3.1车辆使用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现场培训,负责对招标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城市客车辆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城市客车辆的良好运行。(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作为此次招投标工作的报价依据内容之一)。

3.2验收与提供材料要求

3.2.1验收标准

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书中提供车辆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验收应达到的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货物应按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a.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车辆及相关部件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

第二步:车辆送至招标人要求的现场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单位)出具验收单,并会同中标人共同对车辆外观、随车工具等可见部件逐项检验,并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第三步:中标车辆必须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等标准要求,并确保中标车辆通过安全技术性能检测。车辆最终验收以车辆上牌检测站之报告为准。

b.在招标人验收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2技术材料

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标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内。

a.产品技术说明书;

b.操作手册;

c.维修手册;

d.设备相应的软件和光盘;

e.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f.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若技术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

4售后服务及质保

4.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并在福州市设立具有售后服务资格维修点。维修点应设立专用保修电话,投标人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能在12小时内上门维修,全年(含节假日)有专人值班并安排调度维修人员。

4.2质量保证期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自投入运行之日起,整车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质保期的应按照要求履行,其它总成件、零部件按整车质量保证期要求执行,配套厂家有更长约定的,采用其约定。若车辆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件并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4.3车辆走合保养或首次保养所需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中标人负责。

4.4中标人必须对关键部件提供“三包服务”。

4.5车辆质量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中标人有责任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中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

4.6负责办理车辆上牌工作,招标人配合。

    5.其他条款:

5.1投标人确认配套产品后需与各供应商明确,且需与配套产品厂家签订双方供货及售后协议;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采购规定进行处理。

5.2配套产品应优先选用供应商自主研制产品。

5.3用户有权对本批车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5.4车辆出厂时,中标人需根据电机等技术要求添加符合标准的冷却液、润滑油等必须的燃润料,因燃润料质量问题对发动机及其他系统造成的故障,由中标人负责。同时确保冷却液、润滑油和尿素等燃润料加注量符合标准。

5.5中标人须提供车辆报牌所需完整手续(含用铅笔拓印的发动机号码、底盘号码拓印件各6份、车架号钢印模板一套)。

5.6中标人须做好电器、油路及电脑控制等部分的防水工作,防止雨季或清洗影响城市客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5.7交车时需提供该车型各总成配套厂家清单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完整的电路图、各配套产品的说明书及售后服务手册。

5.8在车辆运营中,同车型同部件出现的故障率超过30%,或因配套单位零配件供应出现问题,无法保证车辆正常运营的,中标人必须免费对整批次零部件进行品牌更换(不受质保期约束)。

5.9因产品质量问题维修周期超过168小时(约7天)或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问题12小时未上门维修,导致招标人车辆停班的,中标人应按照500元/天/辆赔偿损失。

5.10总成配件:中标人在福州设立售后服务备件仓库,并在质保期内对易损件及部分总成(主减速器、钢板悬架、轮毂、电机及其控制器、空气压缩机等底盘件)提供备件(按车辆数5%),车辆故障后24小时内可将备件送至维修点。

4.4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11中关于“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度电池采购价格合同并且2018年交付的车辆承诺”内容变更为:

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度电池采购价格合同并且承诺2018年交付的车辆,若动力电池价格下调,按承诺内容执行。若动力电池价格上调,整车价格维持中标价不变,否则作废标处理。

承诺内容:

1、若2018年交货的纯电动公交车出现电池价格下降的情况:

(1)若2018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含国补和地补政策)保持不变,且电池价格出现下降,则投标人需将电池降价部分的差额返还给招标人。

(2)若2018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退坡(含国补和地补政策),且电池价格出现下降,退坡部分补贴金额(含国补和地补政策)大于或等于电池下降金额的,则投标人与招标人对其中的差额部分进行1:1分配。

(3)若2018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退坡(含国补和地补政策),且电池价格出现下降,退坡部分补贴金额(含国补和地补政策)小于电池下降金额的,则其中的差额需返还给招标人。

2、若动力电池价格上调,整车价格维持中标价不变。

4.5、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至2017年11月15下午5:00时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更改2017年1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注:以上更正(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若补充公告显示不完整或不齐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补充公告附件查看,因投标人无法完整查看或查看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女士,8337125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非,0591-87385992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