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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0 14: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X[20170929]-0042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X[20170929]-0042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贾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843576088
            采购代理机构梅河口市采购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20171013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变更内容:
    原公告
X[20170929]-0042号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前来报名、领取标书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
招标编号:X[20170929]-0042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
联系方式:贾先生 15843576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含、杨丹 0435-4238629
代理机构地址: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0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
2、招标编号:X[20170929]-0042
3、采购内容:共一个标段,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详见清单)
4、地点:梅河口市;
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供应商。
请供应商提前到梅河口市财政局六楼采购办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文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一般供应商申请表)2份材料(加盖公章)
三、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欢迎具备连续三年被评为吉林省AAA级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法院系统资产评估资格的供应商,携带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全部原件和公章报名(没有原件视为无效资格不允许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具有中国注册机动车估价师5人以上团队、具有司法鉴定评估资格5人以上团队,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要求公司在吉林省境内注册资金在五十万元以上,并在梅河口市当地具有服务团队;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1018 09:0020171019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8室)
六、报名及领取标书条件:请携带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都需加盖公章)及第四项中要求的材料文件并携带全部原件(须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前来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7113日上午9时整
八、开标时间:2017113日上午9时整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
  址: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6室)
联系人:李小含、杨丹
  话:0435-4238629
 
现更改为
X[20170929]-0042号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前来报名、领取标书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
招标编号:X[20170929]-0042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
联系方式:贾先生 15843576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含、杨丹 0435-4238629
代理机构地址: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0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项目;
2、招标编号:X[20170929]-0042
3、采购内容:共一个标段,聘用公车造价评估机构(详见清单)
4、地点:梅河口市;
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供应商。
请供应商提前到梅河口市财政局六楼采购办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文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一般供应商申请表)2份材料(加盖公章)
三、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欢迎具备三年内被评为吉林省A级以上(含A级)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法院系统资产评估资格的供应商,携带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全部原件和公章报名(没有原件视为无效资格不允许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5人以上团队,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要求公司在吉林省境内注册资金在五十万元以上,并在梅河口市当地具有服务团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1018 09:0020171019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8室)
六、报名及领取标书条件:请携带公司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都需加盖公章)及第四项中要求的材料文件并携带全部原件(须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前来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7113日上午9时整
八、开标时间:2017113日上午9时整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
  址: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6室)
联系人:李小含、杨丹
  话:0435-4238629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小含、杨丹
  址: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梅河口市市政府二楼258室)
 话:0435-4238629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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