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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运维-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1 09: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运维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采购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项目名称: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运维

采购内容: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运维

二、采购金额:18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广实施的项目,系统开发建设及在海南省上线实施工作均由北京德润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在推广上线及前期运维过程中已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运维保障机制,培养了一批熟悉系统运维的技术人员,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保障系统运维的延续性以及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配套性。

2. 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开发金额为928万元。现运维服务预算金额为18万元,小于系统开发费用的百分之十。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成交供应商:北京德润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5号6号楼2010室

五、专家名单:

姓名:叶志忠 工作单位:海南医学院 职称:高工

姓名:卢朝辉 工作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职称:教授

姓名:李成刚 工作单位:海南省人社厅信息中心 职称:高工

六、专家论证意见:1、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广实施的项目,系统开发建设及在海南省上线实施工作均由北京德润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在推广上线及前期运维过程中已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运维保障机制,培养了一批熟悉系统运维的技术人员,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保障系统运维的延续性以及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配套性。

2. 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开发金额为928万元。现运维服务预算金额为18万元,小于系统开发费用的百分之十。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第三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城西路18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969122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瑞大厦(铂仕苑)办公楼2单元1001室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898-65337566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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