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汽车大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XYGG-SG2017021)更正公告(一)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汽车大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XYGG-SG2017021)更正公告(一)
项目编号:XYGG-SG201702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奕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582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汽车大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XYGG-SG2017021)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9/t20170919_886968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七、更正内容:
1、投标文件原定“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为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工程进度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在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经发包人审定后14天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的15日内,发包人将保修金的 80% (无息)退还给承包人;满二年后的15日内,发包人将剩余的保修金(无息)全部退还给承包人”。现更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为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工程进度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在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分四个季度等额支付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7%(完成项目审计结算支付至97%,未完成项目审计结算支付至90%,剩余费用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的15日内,发包人将保修金(无息)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2、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 17日上午10时00分,现因故推迟,现更改为2017年11月1日10时00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汽车大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XYGG-SG2017021
三、招标人名称: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交通局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兮翾,0775—45652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马胖岭龙珠别墅3135号
项目联系人:李鑫奕 联系电话:0775-4358261
五、原公告日期:2017年9月20日
六 、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及其公告栏。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交通局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兮翾,0775—45652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马胖岭龙珠别墅313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鑫奕 0775-435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