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后装式压缩车(2017年度)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后装式压缩车(2017年度)
项目编号:[350103]FYZB[GK]201700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非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6918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后装式压缩车(2017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9/t20170915_885150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现在原招标文件中增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单位的_ 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 称(盖章): 日 期: |
2、除以上更正内容外,若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规定但未更正列明的情形,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更新后再按照规定执行。
3、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10-19 10:00
4、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0-19 10:00。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兴路3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乐乐 139059151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非 05918356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