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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提供涉案暂扣物品(含车辆)的仓储保管采购项目(CLPSP17GZ00ZC97)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3 10: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05月0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2017越秀区公安分局涉案物品保管仓库仓储服务采购项目(440104-201705-ST103495-000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     更正事项、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第12页“技术部分评分表”

5

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案(11分)

 更正为:

5

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案(6分)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第12页“技术部分评分表”增加:

6

拟投入本项目仓库的地理位置(5分

综合对比各投标人仓库的地理位置、交通距离(以网上查询百度地图为准)注:地理位置、交通距离,需提供百度地图查询的仓库位置以及最短距离截图。

距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区分局30(含30公里)公里以内:5分

距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区分局(30-40]公里:

 3

距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区分局(40-50]公里:

1

超过50公里不得分

3.   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增加:“10、★中标人接到委托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上门服务。”

4.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 3、★投标人拥有位置距离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50公里以内的仓库(以网上查询高德地图最短公路距离为准)。”更正为:“3、投标人拥有位置距离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50公里以内的仓库(以网上查询百度地图最短公路距离为准)。”

5.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更正为:“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6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6.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14时30分。”更正为:“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14时30分。”

7.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5月31日14时30分。”更正为:“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14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060814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6159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0-83561591
传真:020-83561591邮编:51004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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