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梅县区畲江镇、水车镇和程江镇2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土壤培肥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2017年01月2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2015年度梅县区畲江镇、水车镇和程江镇2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土壤培肥采购项目(441421-201612-06601-0019)(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公告作部分内容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内容: (一)更正前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业务范围为肥料相关的生产或者销售; 4.投标人若不是有机肥的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中必须配备高级农艺师职称人员两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3)农艺师职称证书;(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原件备查。 (二)更正后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业务范围为肥料相关的生产或者销售; 4.投标人若不是有机肥的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中必须配备高级农艺师职称人员两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所提供货物需适用于农田,需提供相关资料和质量检验报告; 7.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3)农艺师职称证书与投标人骋用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原件备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3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 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586528 |
传真:0753-2586528 | 邮编:5147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梅县区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电话:0753-6115918 |
传真:0753-6115918 | 邮编:5147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586528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郭先生 | 联系电话:0753-6115918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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