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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31 15: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XCGZX2016-027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蕾、厉嘉元

项目联系电话:0510-8182773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0月3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XCGZX2016-0272

原公告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4页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履行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的授权资格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改为“投标人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2、招标文件第8页评分标准(2)投标人综合情况(18分)中“②投标人无锡本地分支机构2013年度占无锡地区车辆保险市场份额情况(以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为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3分)”改为“②投标人无锡本地分支机构2015年度占无锡地区车辆保险市场份额情况(以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为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3分)”。

3、招标文件第13页(二)基本服务要求中“20、积极配合定点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本项目合同后续执行情况相关服务,支付相应经纪费用(以交强险保险费的0%,非交强险保险费的5.5%,作为保险经纪公司收费上限)。”改为“20、积极配合定点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本项目合同后续执行情况相关服务,支付相应经纪费用(以交强险保险费的0%,非交强险保险费的5.5%(不含税),作为保险经纪公司收费上限)。”。

 

 

如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6年10月3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无锡市市民中心8号楼2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聂文革0510-8182718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蕾、厉嘉元0510-8182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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