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公务用车处置评估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梁山县公务用车处置评估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梁山县公务用车处置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SZC-2016-222
三、变更公告日期:2016年9月22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报价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证件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
现变更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能够从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企业,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报价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证件报名:
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的企业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能够从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企业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梁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吴留方 联系电话: 0537-736056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涛、徐长清 联系电话:13153769772 13854753246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