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普宁医院_通勤大客车租赁采购_HC[2016]1668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1: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答疑会纪要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普宁医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C〔2016〕1668号
时 间:2016年9月20日
地 点: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主 持 人: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赵昊
采 购 人:郑志坚
会议决议: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经研究,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采购文件第4页第10条“出租方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的全过程,服务期间保险不能中断”修改为“出租方负责对车辆投保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的全过程,服务期间保险不能中断”。
注:本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本纪要为准。答疑会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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