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高新区城市维护管理处的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综合服务的补充通知
关于苏州高新区城市维护管理处的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综合服务的补充通知
编号:SZHX2016-N-G-002号
一、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车辆以及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车辆,其购买及过户的要求为:
所有车辆,则在本项目招标上网公示之日前过户或购买的车辆作为自有车辆,否则不计入评标数量。
(其中电动式机动巡回保洁车须在2014年4月1日后、本项目招标上网公示之日前购买的车辆作为自有车辆,否则不计入评标)
二、投标专用车辆现场查验时间:
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10:00~12: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开至现场的,视同非自有车辆)
地址:太湖大道055-061路灯杆旁停车场(建林路、太湖大道口往西500米)
三、原文P68中:
8、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最高6分
①2014年至今签订已履行完毕或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等类似相关道路保洁项目(不含街巷、小区等保洁项目);最高4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550万(不含)以上的,得4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250万(不含)-550万(含)的,得2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25万(不含)-250万(含)的,得1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25万(含)以下的,得0分。
②2014年至今签订已履行完毕或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等类似相关道路绿化养护项目(不含街巷、小区等绿化项目);最高2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200万及以上的,得2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50万(含)-200万(不含)的,得1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50万(含)-150万(不含)的,得0.5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下的,得0分。
注:(1)合同期限≧12个月,否则不计入评标。
单项年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合同月数)*12
注:(2)投标文件中须附保洁、绿化养护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中未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原件未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或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字迹涂改均不得分。
现调整为:
8、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最高6分
①2014年至今已履行完毕或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等类似相关道路保洁项目(不含街巷、小区等保洁项目);最高4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550万(不含)以上的,得4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250万(不含)-550万(含)的,得2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25万(不含)-250万(含)的,得1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25万(含)以下的,得0分。
②2014年至今已履行完毕或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等类似相关道路绿化养护项目(不含街巷、小区等绿化项目);最高2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200万及以上的,得2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150万(含)-200万(不含)的,得1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50万(含)-150万(不含)的,得0.5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下的,得0分。
注:(1)合同期限≧12个月,否则不计入评标。
单项年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合同月数)*12
注:(2)投标文件中须附保洁、绿化养护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中未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原件未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或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字迹涂改均不得分。
四、原文P5中: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5月10日13:00整
(2)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13:30整
(3)接收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2号楼4楼)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宗婷 TEL:15162413013)
8.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13:30整
(2)开标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2号楼4楼)
现调整为: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5月12日13:00整
(2)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13:30整
(3)接收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5号(高新区财政局1009评标室)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宗婷 TEL:15162413013)
8.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13:30整
(2)开标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5号(高新区财政局1009评标室)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未修改部分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