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市淮阴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机构选聘采购项目的更正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淮安市淮阴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机构选聘采购项目(HYQZFCG-竞谈-201604014)”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文件中谈判文件前附表:
9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
修改为:
9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
2、原文件:第一章 谈判文件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7)谈判供应商为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A A”级以上(含“A A”级)的拍卖企业;
现文件中取消。
(8)谈判供应商省(市)国资委颁发的《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修改为:(7)谈判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原文件: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6年4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6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资格审查表
4 | 谈判供应商为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A A”级以上(含“A A”级)的拍卖企业(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谈判现场审查) |
现文件中取消。
原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资格审查表
5 | 谈判供应商省(市)国资委颁发的《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谈判现场审查) |
修改为:
4 | 谈判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谈判现场审查) |
感谢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
淮安市淮阴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