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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的补充预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9 17: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补充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2016329

一、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采购项目

三、     采购内容:公共自行车系统采购

四、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设备或服务有公共自行车网点前端设备;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二次开发。

五、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2016年扩容项目是在宁波2013年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容的,为了更好的与原有的30000余套设备无缝对接,实现通租通还,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主要因素如下:
1
 根据2013年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的第八条专利技术和保密技术规定“2. 对涉及乙方提供的保密和专利技术产品,无论是目前和将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修改、破解、仿制、反编译、解体拆卸、注释、翻译,不得将相关技术使用权转让、转借、出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按开发价格的5倍进行赔偿,并停止侵权,同时承担法律责任。”针对此项的要求,若采用新厂家设备,如原有供应商不同意提供源代码文件,新厂家很难将原有设备与新设备进行对接,由此就会出现车辆不能通租通还;
2
 现有系统知识产权为北京绿畅所有,若要接入其他产品需要与北京绿畅协商,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成本、时间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3
 本项目2016年扩容项目与2013年至2015年扩容项目在芯片、借车卡、锁止器、读卡器以及后台管理系统等层面上保持技术参数一致,可以保证我市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的兼容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实现宁波市30000余套设备无缝对接,同时也可以降低设备管理及维护成本。
4
 保证城市形象的统一性,给人以整齐划一的统一形象,新设备需要采用和原有设备外观一致,但原有设备供应商已经申请了外观结构专利;
5
 保证现有自行车通用性和延续性需要和现有锁止器具一致的性能参数要求,更换设备需要与北京绿畅对接,安装及软件的调试,需要做大量细致繁琐的工作,任务繁重。
6
 若采用新厂家设备势必涉及到设备、平台对接,对接过程中可能对现有系统造成影响,导致现有系统不稳定影响市民使用,考虑到公共自行车已与广大市民的出行息息相关,为保证不影响市民出行需要断绝一切可能出问题环节保证市民方便出行。
7
 现有系统已经稳定运行,各个环节、部门配合相对默契,若接入其他平台需要花大量时间熟悉磨合,并且对接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影响现有设备的使用。
8
 管理部门对现有的系统对于其他的产品平台来说比较的熟悉,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去熟悉新的系统,可以保证产品的一个延续性。
9
 广大市民用户对现有的系统相对熟悉,保证良好的客户体验需求需要沿用现有系统。
   目前全国都是惯例,没有一个城市中途更换过供应商,都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参照其他城市做法,并结合以上因素,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原则,本项目继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10、补充论证专家:

陈俊龙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高级职称

吴元整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职称

李信本  浙江万里学院                高级职称

11、补充论证意见:

专家组经认真讨论后统一如下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采购任务。其具体理由如下:

1.此次采购任务是宁波市2013年项目的后续扩容工程,原工程在3年的运行过程中运行稳定,各部配合顺畅,为使后续工程能与原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实现通租通还,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原工程含有保密和专利产品,未经原承接单位的书面同意,不能擅自作修改、破解、仿制、反编译和解体拆卸。因此,为保证后续工程能顺利完成,应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现有系统知识产权为原承接单位北京绿畅所有,因此,采用单一采购方式有助于降低后续工程的人力资本,节省时间和大量资金。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有助于保证城市统一性,使后续设备与原设备在外型上相匹配。

5.管理部门在3年的运行中已对原系统操作熟练,减少了对人员的培训成本。

6.广大市民也在多年的使用中,适应了原有自行车系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能使市民适应和舒适使用该系统。

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绿畅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D 13B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6328日至201545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捷 0574-81851238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

联系人及电话:夏伟立、陈若水  0574-87629230

财政部门:宁波市财政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574-87188042

                      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

                                   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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