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自行车站点数据组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2-04 15: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15-HCGK-SH447-自行车站点数据组网项目作出更改,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7页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更改为“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合法分支机构,必须提供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招标文件第7页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更改为“2、投标人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1288,传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04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关于2015-HCGK-SH447-自行车站点数据组网项目的更改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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