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公安局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5 13: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农安县公安局所需消防车辆进行再次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公安局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消防水罐车 17台 预算价30万元/台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100%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资质及改装资质;
3.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具有3C 认证证书;
4.外地企业必须在吉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具有消防车辆的维修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从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即2016年1月5日 —1月11日 ,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5:30时(双休日休息、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生产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原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代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事宜。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安公安局
联系人:邹振坤
集中采购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跃武
电话0431-83228103 传真:0431-83228103
邮编:130200
九.本次公告的媒体: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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