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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桂林中学地下停车场租赁服务招标(JLGXZB2015-024)质疑答复函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人:桂林通海车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卿毅杰                       职务: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张国军                       职务:职工

 

地址:桂林市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

电话:13907730933                        邮编:541001

 

你公司关于桂林市桂林中学地下停车场租赁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JLGXZB2015-024G)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你公司质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4.1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桂林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的要求内容的回复:

经过认真核实,你公司质疑事项情况属实,见后面更改事项!

质疑事项二:你公司质疑投标文件“一、总则”第18.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第(9)点“物价局颁发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要求与桂林市物价部门的相关审批程序不符,桂林市物价部门审批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是在取得场地经营权后,向物价部门提供经营场所相关资料,物价部门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收费价格核定后才颁发文件。在本项目中尚未确定中标人的情况设定此项要求,应属于不合理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的内容回复:

招标文件中并没有规定是该项目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

质疑事项三:你公司质疑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中标原则”中“5、管理经验分”:投标人具有≧3年且<4年停车服务管理经验的,得1分;

          具有≧4年且<5年停车服务管理经验的,得2分;

          具有≧5年且<6年停车服务管理经验的,得3分;

          具有≧6年且<7年停车服务管理经验的,得4分;

       具有≧7停车服务管理经验的,得6分;

未明确提出停车服务管理经验的评审因素,停车服务管理经理因素从管理项目的性质、规模、服务质量、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审,如果单单只是停车服务管理经验,就会出现如某投标人只管理了一个仅几十个车位的停车场7年,就可以得6分的情况。管理过程中的服务态度、管理水平等都是管理经验的体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第四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后必须认真、严谨、客观、公正地制作采购文件及其评分标准”的要求的内容回复: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就“管理经验分”描述内容作为资格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之一,目的是为了考查投标人的企业综合实力,其评定标准已明确量化,且管理车位数量在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规定数量规模,故不存在你公司所说几十个车位的管理经验情况。

质疑事项四:你公司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质疑我公司电话形式通知属于非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的内容回复如下:

关于本项目中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我公司在同一时间通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并随后在网上发布了更改通知公告,且重新制作了更改后的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延期了开标时间。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一 

 

 一、更改事项:

   1、本项目专家确定方式更改为:专家评委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桂林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和采购单位的监督下,在桂林市政府采购办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财务要求统一更改为: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其余不变,请按以上内容执行。

二、业务咨询: 

   招标人:桂林市桂林中学

   联系人:桂主任      联系电话:0773-283909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桂林市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3-2室         

联系电话:0773-2310588   传真:0773-2677633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 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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