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客车充电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建JT15-004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变更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3.7.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以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以上文件应在审查时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验,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内容未提供原件,则不加分。变更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以上文件应在审查时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验,如未提供原件,则不加分。 4、第六章第四部分 商务相应要求(二)投标人要求 内容删除。 5、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下午14:30时整,开标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现变更为“2016年1月6日下午14:30时整,开标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5开标室”。 6、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下午17:00时前”,现变更为“2016年1月5日下午17:00时前。” 四、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五、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采 购 人: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