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沿海南线(象山三中至石浦段)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及配套设施采购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沿海南线(象山三中至石浦段)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及配套设施采购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12-09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沿海南线(象山三中至石浦段)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及配套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5XSZFCG429G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县沿海南线(象山三中至石浦段)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及配套设施采购 |
三、补充事项: | 一、原招标文件第13页中 4、投标人须提供原材料实物样品小样(包括前后立柱主材、框架主材和面板材料、原材料表面氟碳喷漆样品、灯箱面耐力板、钢化玻璃、顶蓬耐力板等,中标单位的样品需留存封样)。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不全及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更改为: 4、投标人须提供原材料实物样品小样(包括前后立柱主材、框架主材和面板材料、原材料表面氟碳喷漆样品、灯箱面8mm钢化玻璃、顶蓬封板1.5mm不锈钢板等,中标单位的样品需留存封样)。未带样品者评分时将由评委酌情扣分。 二、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做如下澄清: 1、不锈钢骨架上、下二层都要求有封板,每层封板要求1.5mm厚的不锈钢板。 2、本次采购对LED显示屏不作要求,只为以后智能公交做预留。 3、大LED灯箱要求以结构图为准。 4、站牌灯箱设计尺寸以结构图为准。 5、主要材料数量表中的工程量与结构图不吻合时,以结构图为准。 6、图纸以原上传的为准。
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9日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附件:429G沿海南线(象山三中至石浦段)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及配套设施采购_201512916386.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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