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采购项目B包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需要,现将JZFCG-G2015216招标项目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中B包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6日”,现变更为“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0日”。
2、原招标公告中B包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15年12月 23 日 15 时 00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第二项B包(防化洗消消防车)技术参数第11条洗消装置为:
有毒液体抽吸机:壳体耐酸碱腐蚀,抽吸液体可同时将其排放至容器内。
移动式高压洗消泵:工作压力20-150 巴,流量 180-550 l/h,带10米高压软管,手枪式喷管长1050mm;
洗消喷淋器:驱动压力2-7Ba,流量60L/min;
洗消帐篷:帐蓬面积20平方米,分隔成内外两间,与持续式热水器和暖风机连用,可实施洗消功能。
暖风发生器:便携式热风机,带耐热用导管,燃烧持续时间:13小时。
发电机:配有5KW、220V移动式交流汽油发电机;配30M卷线盘,可为各种使用电源的随车器材供电。
照明灯:车载升降照明灯:安装在车身前顶部,最大离地高度5M,顶部配备2×1000W卤素灯照明灯,可实现仰俯和360度自由旋转。照明灯交流220伏的电源来自发电机。
移动照明设备:设置1套移动照明设备,功率≥500W、交流220V卤素灯、可升高离地≥4.5米。
现变更为:
洗消喷淋器:驱动压力2-7Ba,流量60L/min。
洗消帐篷:帐蓬面积20平方米,分隔成内外两间,与持续式热水器和暖风机连用,可实施洗消功能。
暖风发生器:便携式热风机,带耐热用导管,燃烧持续时间:13小时。
移动照明设备:设置1套移动照明设备,功率≥500W、交流220V卤素灯、可升高离地≥4.5米。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