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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专用车辆采购GXYLG20151017-NC项目的更改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专用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 GXYLG20151017-NC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南宁市保爱路27-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力深,0771-26237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7H-2 

首次公告日期:20151118

更改日期:2015121

更改事项:

1、原项目第三章评标方法更改为: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45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万元)         

2)某投标人报价分 =                                    ×45

                           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万元)             

2、技术分………………………………………………………………………………………39

1)基本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每有1项非主要参数的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满分12

2)品牌分,满分15 

一档(0.1-5分):一般品牌(同一品牌,应同一分值)

二档(5.1-10分):行业认可品牌(同一品牌,应同一分值)  

三档(10.1-15分):著名品牌(同一品牌,应同一分值)                                       

3)设备性能分,满分6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优于招标文件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提升一项加1分,满分6分。

4)元件材料分,满分6

供应商提供的液压系统关键部件、高压水泵等元件为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优质进口产品的(投标文件提供进口件证明材料含报关单复印件等资料),得6分。

3、商务分…………………………………………………………………………………16

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在南宁市设有固定售后服务点及特约维修服务站,2(投标文件中提供租房合同及签订特约维修服务站合同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2)售后服务分(满分6分)。

根据投标人在本地设立有配件库并储备维修配件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完整的技术培训、服务及指导,投标产品方便用户维修使用等方面。

1)售后服务表述不清晰、完整,部分措施不具体,本地化服务落实不明确的进一档,得0.13

2)售后服务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可行,定期派人员上门负责维护设备,本地化服务支持明确的进二档,得3.16分。

3)投标人2013年度至今在全国范围内单项业绩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的每项得0.5分,本项满分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每项得0.5分,本项满分1分,(投标文件中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对投标人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1.1-2分;一般的得0.1-1分;差的不得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区内产品等)(满分4分)

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比例得0.1-1分;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比例得0.1-1分;投标产品达80%被认定为区内产品的根据比例得1-2分;非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得分。

4、总得分=123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3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1210日上午8时——930分,投标人应于20151210日上午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E) 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1216日上午8时——10时,投标人应于20151216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E)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3招标公告第十条:“本次招标将于20151210日上午93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E)开标” 现更改为:本次招标将于20151216日上午10时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E)开标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1条:“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1210日上午930 分” 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16日上午10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轶珉、杨丽敏

电话:0771-26181990771-2618118

传真: 0771-2808596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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