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车辆保险定点、车辆加油定点、车辆维修定点协议供货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5-11-23
更正日期:2015-11-30
原公告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车辆保险定点、车辆加油定点、车辆维修定点协议供货采购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车辆三定点、部分货物协议供货
项目编码:HB2015113180020050
项目联系人:翟少茹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023612
采购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024603
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23612
更正内容: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变更为:车辆保险定点协议供货商:非独立法人单位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者为投标供应商。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证书6、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有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7、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持以上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 2.车辆加油定点协议供货商:非独立法人单位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者为投标供应商。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5、经营场地面积的证明文件(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6、计量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7、加油站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文件由加油站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上一级公司对加油站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聘书8、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持以上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 3.车辆维修定点协议供货商:非独立法人单位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者为投标供应商。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国家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6、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有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承包协议书等)7、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持以上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 注:1、本公告所涉及资料均需真实合法。2、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不齐全者不受理报名相关事宜。2、原公告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7 变更为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1-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2-4
备注:
更正日期:2015-11-30
原公告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车辆保险定点、车辆加油定点、车辆维修定点协议供货采购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车辆三定点、部分货物协议供货
项目编码:HB2015113180020050
项目联系人:翟少茹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023612
采购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024603
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23612
更正内容: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变更为:车辆保险定点协议供货商:非独立法人单位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者为投标供应商。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证书6、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有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7、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持以上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 2.车辆加油定点协议供货商:非独立法人单位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者为投标供应商。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5、经营场地面积的证明文件(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6、计量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7、加油站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文件由加油站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上一级公司对加油站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聘书8、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持以上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 3.车辆维修定点协议供货商:非独立法人单位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者为投标供应商。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国家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6、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有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承包协议书等)7、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持以上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 注:1、本公告所涉及资料均需真实合法。2、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不齐全者不受理报名相关事宜。2、原公告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7 变更为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1-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2-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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