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票务仿真培训系统(二次招标)项目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关于我司组织的2015-HCGK-054390-B-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票务仿真培训系统(二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43页 七、付款方式由原“1)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金额的5%,存入甲方指定帐号做为项目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甲方凭设备运行正常等证明材料将项目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2)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和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以及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100%的项目款。”修改为“因财政关门的限制,中标人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须提交百分百合同款的银行保函,采购人同时给付百分百的合同款,项目验收后,七天内退还银行保函,同时中标人须另行缴交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于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无责任七天内无息退还。”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5333808,传真:0592-5333807,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到上述<厦门华沧-关于2015-HCGK-054390-B-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票务仿真培训系统(二次招标)项目的更改通知>。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