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加油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更正公告(CZ2015-1866)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加油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就2015年11月9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 页码:2 ,温馨提示第7项 类型:删除
原文:一、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页码:3 ,招标人资格第1项 类型:修改
原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现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三) 页码:7 ,投标人须知第2项的第4点 类型:删除
原文:(一) 关于分公司投标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 页码:24 ,评标程序第1项 类型:修改
原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现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五) 页码:28 ,投标文件格式第10项 类型:删除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