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和各地集采目录中关于汽车的内容都在这里了
作者:汽车采购 发布于:2019-05-15 16:03: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天津
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汽车:乘用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客车(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消防车。
采购限额标准:市级和滨海新区50万元,区级(不含滨海新区)30万元。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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