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和各地集采目录中关于汽车的内容都在这里了
作者:汽车采购 发布于:2019-05-15 16:03: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青海
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汽车:乘用车(轿车)、客车、城市交通车辆。
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汽车:专用车辆,事先在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的监测、消防、执法执勤、医疗、电视转播和环卫车、校车、运钞车、垃圾车、工程车等专用车辆。
采购限额标准:省级50万元、市(州)级30万元、县级20万元。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300万元、市(州)级200万元、县级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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