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车改这一年“改”了什么?
作者: 发布于:2016-12-28 09:54:04 来源:中山日报
市工商局市场科陈明 (化名)要和同事去坦洲进行肥料商品抽检。如果在一年前,他只需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即可开属于科室自主支配的公务车下乡执法。而现在,陈明要先填写一张“用车审批表”,交给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安排到车辆。
从去年12月底我市各参改单位的实施方案批复实施算起,新一轮车改已经进行了一年,效果如何?近日,参与我市新一轮车改的市发改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罗光华告诉记者,我市新一轮车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建立了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推行货币化配置市直部门用车。目前,车改各项任务已按省的要求规范到位。
调查
车改后,怎样使用公车?
●单位:填“用车审批表”统一调度安排
◆调查对象:市工商局(注:市工商系统首轮参与公车改革)
◆改革情况:由209 辆减少为118辆,市局保留9辆执法车
◆特点:统一管理调配执法车辆,申请审批才能使用
去坦洲进行肥料商品抽检前,陈明先填写了一张“用车审批表”。在上面,他要填写填表时间、用车科室、出车时间、用车人员及人数、目的地、用车事由、联系人电话等详细信息,然后交给科室负责人审批。拿着这张负责人审批的表,他来到局里的机关服务中心,中心又再根据他填写的表格安排相应的车型。因为这次他们下乡只有两三个人去,因此安排了一辆普通的五座车,服务中心将车钥匙交给了陈明。
“从去年12月底对(缩减)车辆封存算起,我们的车改刚好进行了整整一年时间。”在市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车改工作的副主任林桂明告诉记者。由于近年才从省管变为市管,市工商局并没有参与我市2004年的那轮车改,在参与我市新一轮车改前,拥有的公务车数量较多,共有209辆,这一轮车改后,只保留118辆执法执勤车。118辆执法车分配到全市和各镇区,市局保留了9辆执法执勤车,各镇区分局按照人员和管辖范围大小,基本保留3台或以上的执法执勤车。
车辆缩减了近一半,够不够使用?林桂明举例说,以他们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的市局9辆执法执勤车,通过合理调配基本可满足用车需求。车改前,无论执法或其他公务活动都使用了公务车;有些科室配备公车,使用管理由科室自己负责。车改后,仅执法执勤才能使用公务车,其他公务活动不允许使用;就算是执法使用时都要经过审批,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其他分局也同样和他们服务中心一样采取统一审批管理模式,保留的车辆尽可能确保满足执法需求。
开展执法活动公务用车得到基本保障,那其他非执法的公务活动,又是怎样用车?“如果是市区内的公务活动,例如传送文件,那只能自行解决用车问题,一般都是用自己的私家车;如果是市外的公务活动,比如要到省里开会,则有两种选择。”林桂明介绍,“一种是通过我们中心统一向市机关车队或社会租车使用,一种是用自己的私家车通过货币化补偿。”林桂明向记者出示一份《中山市工商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后面有车辆货币化经费私家车形式出行定额包干表,到广州出差使用自己的私家车有补贴标准,但到外地出差自驾私车公用是不太主张的选择。
林桂明说,这次他们局的车改,加强了执法执勤用车的集中管理,并且建立了执勤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在缩减的前提下,使用效率却提高了。虽然他们还没有统计节省的费用,但最起码公务车辆的维修费、油费有非常明显的下降;通过公务交通补贴,减少了大部分非执法执勤的用车开支。
●个人:拼车出行或开私车办公事
◆调查对象:机关某局办公室人员和西区某局基层执法人员◆改革情况:公务用车靠租车,用私车办公事是常态◆特点:公务用车更节俭,车补减少但该用自己车也不吝啬
刘杰(化名)在某局办公室工作,平时同事用车都找他。采访时,她正在处理同事递交上来的公务用车申请,申请要先找分管科室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给同事租赁车辆。“公车改革后,我们单位连一辆公务车都没有了,平时有公务用车需求,就只能通过租车解决。”她告诉记者。经过近一年的改革,同事们也适应了目前这种租车的形式。
一般情况下,跨市的公务出差,例如每年例牌的省的系统年会,要去广州、湛江、韶关等城市开,都需要租公务用车。刘杰说,按照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不同公务在同一城市出差,按要求要统筹使用车辆。也就是说,两个同事因为不同的事项在同一个城市出差,也只能使用一辆公务车了。单位租车,市政府机关公务车队是首选,有时候政府机关公务车队没得租了,就退而选择租车企业的车辆。租车很方便,基本一个电话就能预订好车辆。
如果是中山范围内的公务用车,大部分同事都直接开自己的私家车去办公务。“同事们开私车办公务,超过车补范围是可以报销油费的,但也很少人申请,大家可能不在乎多几十块少几十块钱,毕竟每人每个月都有交通补贴了。”刘杰说。
在西区某执法局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同事用私家车来执行公务已经是常态。春运期间,他们经常要开车出去检查车站等,虽然每次都没有超过城区的范围,但是往返多次积累下来,每个月600多元的车补不够用。“车改后,我们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只有一辆,但我们分管工作涉及三大方面,不够用是事实,大家只好用自己的车了。”
盘点
车改后,公务出行发生了什么变化?
●变化
1
执法用车减少三成专用于执法
近日,市发改局局长、市车改办主任黄桂光就中山市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报告。市发改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罗光华向记者介绍了报告的内容。他说,这一轮公车改革,最为明显的一点是,进一步压缩了执法执勤用车数量。按要求,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市级执法部门只保留原来执法车辆的60%,镇级执法部门仅保留 70%,分别压缩了 40%和30%。新一轮车改后,我市共保留执法执勤用车928辆,较之前的1379辆减少了451辆,总体减少了三成多。
罗光华说,这次车改,首先是对各参改单位原有车辆中存在的 “没有定编、名称用途不一致、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等不规范情况予以理顺后,凡保留的车辆均纳入定编管理。严格缩减后,公安系统个别镇区部门出现了执法用车较为紧张的情况,但“大家仍然咬咬牙配合,按照改革的要求完成了任务”。
“缩减后,车辆少了,肯定要用在刀刃上,规范管理和使用效率肯定是提高了。原来宽裕时,可能一两个人就申请开辆车去执法,现在大家要拼车出去执法。以后我们还会开发执法执勤用车统一管理平台,通过统一调配进一步提高这部分车辆的使用效率,缓解个别部门执法执勤车辆不够的问题。”他说道。
目前,市车改办已要求各参改单位(镇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镇区)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的使用范围、方式和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制,建立用车档案,实行社会监督。
●变化
2
应急通讯用车通过货币化代替
因为执法执勤车辆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一些需要用车的公务事项,比如突然要去省里面开会,怎样解决用车问题?
罗光华说,虽然这次车改允许每个部门配备应急通讯用车,但我市2004年已进行一轮车改,绝大部分单位已经没有保留一般公务用车,因此我市依据实际,通过货币化和按人员编制配置市直机关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不再购置新的公务用车。仅有个别的部门如侨务部门等,根据工作需要,还允许配备少量的公务用车、应急通信用车。
通过货币化代替后,各单位的公务如果符合用车规定的可以通过租用社会车辆来解决。“省内市外的公务活动,允许单位通过租车或者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解决。”
●变化
3
原本参差不齐的车补标准统一了
在这一轮车改前,市直单位的公务交通补贴是统一的,而各镇区的公务交通补贴却参差不齐,个别镇区的交通补贴过高。罗光华说,这次改革后,完全规范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档次。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市补贴划分为4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其他人员每人每月550元。各镇区(含火炬区、翠亨新区)和市属参公管理单位参改人员按上述职级套补。“我们测算了一下,统一补贴标准后,每年约可以省下1亿多元。”
与补贴标准同时统一的是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范围。市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范围是我市主城区 (东区、石岐区、西区、南区)及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的划定区域,面积约328平方公里;同时要求各镇区按照不低于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围绕本镇区及周边镇区划定相应的车补保障区域,并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变化
4
私车公用跑远了有统一标准的补贴
据了解,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范围确定下来后,超过保障范围的也不会让私车“白跑”,而是制定了统一的“外出量化补贴标准”。
罗光华表示,车改后,前往车补保障区域外中山市行政区域以内的,公务出行往返合计每人半天50元,每人一天80元。如果前往中山市行政区域外广东省行政区域以内(省内市外)的,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选择私家车出行的,根据出行目的地的不同,也有相应的公务出行费用定额包干补贴。
他解释说,一般并不提倡省内市外的“私车公用”,而是提倡通过租车或公共交通出行。
●变化
5
领导用车得到严格管理
这一轮公车改革,市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而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则鼓励他们参加车改,如果确因环境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据罗光华介绍,我市大部分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都参与了新一轮的车改。目前,全市“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的岗位不到10个。
我市还建设了市四大办公车租赁管理系统,实现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等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在车补保障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的租车登记、管理、统计及监督等功能,因租车所产生的费用在其个人的公务交通补贴中扣减。这一举措既符合中央和省的车改精神,又充分保障领导干部的公务出行需求。
展望
车改,还能怎么改?
新一轮车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罗光华告诉记者,这一轮改革总共出台了8个车改配套政策文件加以巩固改革的成果,对公务交通补贴、车辆货币化经费管理、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进行了规范,建立了违纪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车改后续的执行。
接下来,我市将建设市执法执勤用车综合管理(电子)平台,该平台按照“实体停放,相对独立,平台虚拟,统一管理”的要求,对公检法系统执法执勤车辆(侦查办案等特种用途车除外)采取委托管理、内部统筹、强化监督的方式,实行相对独立的使用管理;对其他部门的执法执勤车辆,采取定点停放、统一调配、就近使用、保障重点、公开透明、全程监控的方式,实行相对开放的使用管理。各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均通过平台进行车辆的申请、批准、归还、维护等实现全流程办理。
此外,罗光华透露,市车改办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转入到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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