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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11月底前完成公车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6-11-11 15:01:11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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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上午,湘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在市委党校召开。
 
  
 
  会议现场。
 
  红网湘乡市分站11月11日讯(分站记者 胡胜)10日上午,湖南省湘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在市委党校召开,就公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湘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俊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明确,今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到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就如何做好公车改革,周俊文强调,“六个明确”严格执行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湘潭批复的相关车改方案,明确参加车改单位的范围、明确参加车改人员的范围、明确参加车改车辆的范围、明确公车改革的步骤流程、明确司勤人员的安置、明确统一的封车时间。“三个绝不允许,七个不得”严明车改纪律。绝不允许涉改单位人为设置工作障碍贻误车改时间;绝不允许因公车改革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和政令的畅通;绝不允许因公车改革而出现懒政等行为。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的范围和标准;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用车;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周俊文要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一定要严肃工作要求。部门要无缝对接,财政、人社、监察、审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改办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被取消公车的处理、公务车辆的管理和日常的维护,确保公车改革顺利推进;要压实责任,涉改单位进一步明确好责任,按时序完成好车改各阶段工作;车辆处置要规范,对已经取消的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政策宣传要到位,舆论引导要正确,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正面引导各参改单位及人员积极参与到车改中来,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逐步推进车改各阶段任务,确保公车改革如期完成。
 
  会议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茂丰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赏玲对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行动员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提名候选人刘许生,市政协副主席提名候选人刘鹤群出席会议。
 
  会上,市发改局负责人宣读了湘潭市车改领导小组《关于湘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市人社局负责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相关工作作了说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作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工作说明;市监察局负责人就公车改革工作作了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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