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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完成省一级车改

作者:王梦遥 戴轩 发布于:2016-10-09 13:49:48 来源:新京报 |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推行两年多,截至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已全面完成,多省份已基本完成省一级车改,且20多地出台了公车补贴标准。公车改革正在向情况更为复杂的地市推进。
 
  2014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全面推进。
 
  部分省份省直机关公车完成拍卖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初,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湖北、贵州等省份已基本完成省级机关车改,正在向地市推进。10个月过去,其他省份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如今年1月份,浙江省全面启动公车改革,3月底,107家省级涉改单位完成了对取消公车的封存停驶,共取消公车1528辆;今年2月,湖南省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各单位公车改革方案的审批、取消车辆的封存等工作,并举行了首场公车拍卖会。
 
  其中,部分省份省直机关取消的公车已经完成了拍卖。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底,四川省省直机关第10批车改取消车辆在网上公开拍卖,完成了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公开处置工作。截至8月30日,该省先后开拍10批次,拍卖1473台车辆,成交1472辆,流拍1辆。成交车辆起拍总价4177.35万元,成交总价7512.77万元。
 
  去年12月20日,河北省省直公车改革举行取消车辆第一场专场拍卖会。一位在河北省直机关工作的公务人员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去年12月底车补已经下发。而重庆市某市级单位公务人员告诉记者,市级公车补贴今年1月多已发放,部分郊区县大概7月发放。
 
  云贵桂蒙四地厅官每月补贴1950元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已经有20余省份出台了公车补贴标准,包括陕西、广东、福建、山西、河南、吉林、黑龙江、江苏、云南、广西、贵州、内蒙古、湖南、江西、四川、湖北、安徽、山东、河北、重庆等。
 
  按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厅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及以下650元),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厅级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750元)。
 
  而在目前已公布的省份中,云南、广西、贵州、内蒙古四地,正厅级补贴达到规定上限1950元,此外,云南省从厅级、处级到科级,其补贴均为中央要求范围的最高值。不过,其他非边疆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省份,其在厅级干部的车补上也多是“顶格”,为1690元。
 
  在人数较多的科员补贴上,多为600元以下,其中广东的科员及科员以下公务员补贴最低,仅补贴300元和250元,是中央标准的一半。此外,四川省及山东省对机关工勤人员也规定了相应的车补,四川省为300元,山东省机关工勤编制人员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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