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迪庆州财政局的批复,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FHZB2016-090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采购预算:2400000元
2.5采购范围: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25吨水罐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
2.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7交货地点: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供货需求的供货商。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委托书,并附制造厂商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请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3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接受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接受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015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除外,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日09:30分前。
现场递交:地址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 薛先生
联系电话:13988741717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州大理市北区广电路中段
联系人:戴丹
电话:18687235554
执勤车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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