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6月底前基本完成公车改革
作者:王立雪 发布于:2016-06-24 16:28:56 来源:枣庄日报
近日,我市出台《枣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6月底前基本完成枣庄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地(市)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均参加本轮改革。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最高为1690元,最低为500元。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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