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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露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16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露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2017-23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骏、安万如

项目联系电话:021-624459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露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庄路2881号

联系方式:何志强 021-64583337、645877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思骏、安万如 021-6244591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控制价: 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80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8年, 控制价422.22元/百公里(结算公里数不超过4.5万公里/车付/年,结算费用不超过19万元/车付/年)。支付条件按沪交科【2016】298号文件、《上海市新能源公交车辆补贴操作办法》执行。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招标内容:

①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11辆;

②11套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交货时间:2017年12月25日前交车完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客车生产企业);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7:30 至 2017年12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的时间、地点、提交的资料及报名步骤: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每天上午 9时至11 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208室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报名步骤

步骤①投标人进行现场报名前需自行登入(http://139.196.34.51:8081/pm/baoming.aspx)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并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步骤②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可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有材料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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