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釆购多功能抑尘车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釆购多功能抑尘车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釆购多功能抑尘车项目 | |
采购预算(元):620000元 | 采购方式: 询价 |
采购编号:HNXHFCG[2017]105068 | 批复编号:SFCG[2017]1113001 |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计划完工时间:30天 |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陈先生0392-6875779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先生0392-2625685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徐先生0392-3221359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多功能抑尘车1辆 分包情况:一个包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海力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22号 成交金额:大写:陆拾万壹仟元整(小写)601000.00元 | |
评审时间:2017年11月22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 |
评标(评审)小组成员:李冬梅、李华群、陈昂 | |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退还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2017 年11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