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局消防车辆后续采购项目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2014年消防车辆后续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1541STC50350/01-06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采购用途:自用
4. 采购内容及采购数量:
包号 | 采购内容 | 分包采购预算 (万元) | 采购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 |
01 | 小型云梯车 | 2400 | 6辆 | 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日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小型云梯车、中型水罐(泡沫)消防车、轻型水罐消防车、通讯指挥车、勤务巡逻车、巡逻摩托车共计44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需求。 |
02 | 中型水罐(泡沫)消防车 | 1800 | 12辆 | |||
03 | 轻型水罐消防车 | 125 | 1辆 | |||
04 | 通讯指挥车 | 300 | 3辆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 | ||
05 | 勤务巡逻车 | 304 | 10辆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 ||
06 | 巡逻摩托车 | 240 | 12组 |
注:1、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投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分别装订提交。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改装厂;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售价:01、02包:300元/包,03、04、05、06包: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3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0.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15年7月29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gongjn@sinosteel.com。
11.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2.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55分,价格部分30分。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立鹏 010-6616753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项目联系人:宫经娜、袁媛、程育霞、封勋
联系方式:010-62688228、62688242
传真:010-6268825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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