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粤龙保安押运运钞车采购
佛山市粤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粤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佛山市粤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佛山市粤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
二、 项目编号:FSDZ-150706(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
三、 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防弹运钞车 | 16 | 台 | ¥3,760,000.00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 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省级代理商认定可在佛山区域从事合法经销活动的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省级代理商签发的经销代理证明或现有效的经销代理证书。
3、 投标人在佛山市内设有特约维修服务站或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4、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专业的运钞车制造生产商生产。
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6、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23 日至2015年7月30 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北京时间2015年7月 23日至2015年7月 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三号附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三号附楼二层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三号附楼二层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把“投标确认书”传真通知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十二、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工作日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27669-801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0757-86227669-802 传真:0757-86227669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三号附楼二层 | 采购人:佛山市粤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757-66608008-6255 13929993635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清水街二街5号、7号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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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粤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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