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ZB-1744/2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迎宾大道消防支队
联系方式:0911-25661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标段:?臂破拆消防车1台。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最高车速115km/h,最大作业高度16.8m,等其他要求。
第二标段:宿营车1台。底盘型号:排放:不低于国五;最大允许车辆总重:≥16000KG,等其他要求。
第三标段:炊事车1辆。采用国产底盘,配装供多人用的蒸、煮、煎、炒、烧水等炊饮工具的中央厨房,配装冷藏冰箱,还可储藏清洁饮水和收集生活废渣,同时具备强光照明功能,等其他要求。
第四标段:供气消防车1辆。采用国产知名品牌二类底盘改装,平头、双门、单排座。发动机额定功率:≥221kw;发动机排放标准:国五,等其他要求。
第五标段: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整车消防性能符合GB7956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国五标准;具有发电、照明、起吊、牵引等功能,等其他要求。
第六标段:器材运输车1辆。底盘:国产底盘;外形参考尺寸:长×宽×高(mm)6980*2170*2410(仅供参考),等其他要求。
项目用途:消防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3850000元
第二标段:1050600元
第三标段:1250000元
第四标段:1260000元
第五标段:815000元
第六标段:52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所投车型准许生产制造车型的证明资料、符合国家3C认证;
5、参与本项目(第一至第五标段)的投标供应商须为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装备2016年资格入围单位,且产品为入围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 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9: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一路4号招商银行东隔壁宜必思酒店一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861560050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