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SW16146HG1062)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广东省法院系统囚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4-146001-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法院系统囚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620,000
四、采购数量:87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ZSW16146HG1062 3、采购内容:(共分3个子包)。 包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最高限制单价 预算金额 1 小型囚车 45 26万元/辆 1170万元 2 中型囚车 35 26万元/辆 910万元 3 大型囚车 7 26万元/辆 182万元 4、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若非所投囚车的制造商,则须是所投囚车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具有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25日 至 2017年05月0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电话:020-85110275 |
传真:020-85110193 | 邮编:51065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联系人:梁国贞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女士 | 联系电话:020-85110275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曹志群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