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洗扫车、垃圾压缩车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洗扫车、垃圾压缩车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洗扫车、垃圾压缩车等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006ZBL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29-6252360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10层
联系方式:王真 王超 029-8848998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共分为六个包,分别为: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每包预算(万元)) |
1包 | 中型高压洗扫车 | 10 | 550 |
2包 | 大型后装式双动力垃圾压缩车 | 15 | 875 |
中型后装式垃圾压缩车 | 1 | ||
3包 | 3立方垃圾收集车 | 8 | 335 |
8吨垃圾自卸车 | 1 | ||
高空作业车 | 1 | ||
工程抢险车 | 2 | ||
4包 | 5吨绿化喷药车 | 1 | 273 |
8吨洒水车 | 5 | ||
15方多功能抑尘车 | 1 | ||
5包 | 水平垃圾压缩站及配套钩臂车 | 5 | 690 |
6包 | 垂直垃圾压缩站及配套车辆 | 2 | 150 |
项目用途:城市卫生保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代理商投标须出具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生产厂家必须为列入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汽车产品公告名录的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所投车辆3C认证证书;
7、投标供应商2015年度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企业人员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8、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业务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7日下午14: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2月17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真 王超(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998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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