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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2 09: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HFZB-2016-0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980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思远 15830806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立栓 0311-8098002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HFZB-2016-088

采购人名称: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沧州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思远      联系电话:158308060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晓鹏 0311-80980022

采购数量:共2部

采购内容:18吨水罐消防车1部,7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部

预算金额:8800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消防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自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50天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6年度1月至6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凭证2016年度1月至6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凭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2016年 9  8 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F环岛 258 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2 日 09:30 时

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22 日 09:30 时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项目联系人:李晓鹏

联系方式:0311-80980022

传真电话:0311-80980011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1-80980022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备注:项目编号:HFZB-2016-088。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沧州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17-309683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F环岛 258 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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