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射击靶场、车辆、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射击靶场、车辆、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射击靶场、车辆、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08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50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68号
联系方式:王参谋,0591-870861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0591-878508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西洪路363号4、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射击靶场 | 1批 | 600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车辆 | 1批 | 350 | |
3 | 警用装备 | 1批 | 6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与以下相关):合同包一营业范围:靶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合同包二营业范围:重型专用汽车或底盘制造或改装汽车;合同包三营业范围:警用侦查设备或防护救援装备;1.2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1.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需提供:2.1投标人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249602369@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截止时间:
合同包一、二:2016年8月9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合同包三:2016年8月10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
合同包一、二:2016年8月9日 9:00(北京时间)
合同包三:2016年8月10日 9:00(北京时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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