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双鸭山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鸭山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CG2016042-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君
项目联系电话:0469-42756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鸭山市消防支队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
联系方式:李永生 电 话:15904698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包月 电话: 0469-4279907
代理机构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25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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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提供产品必须经过国家3C认证或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领取标书时2、3、4、5、6请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双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审查,请将原件必须到开标现场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5:57 至 2016年06月1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双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