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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5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采购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30 11: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5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5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采购

项目编号:XFZB-2016-QZ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375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官先生,0595-856826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0595-2893752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刺桐西路中国移动对面溢泉城市花园(湖心小学旁)南1号楼A梯20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5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XFZB-2016-QZ07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5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万元整(¥:32500000.00;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经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公告时间:20160330日起至20160420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止。

七、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0330日起至20160420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直接下载。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采购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将购买采购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042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6042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刺桐西路中国移动对面溢泉城市花园(湖心小学旁)南1号楼A梯202)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index.cfm,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晋江政务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单位: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0595-856826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们639250710101   采购代: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9070611080010000018159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5-28937528

电子邮箱:qzxf2013@163.com                   传    真:0595-28101528

地  址:泉州市刺桐西路中国移动对面溢泉城市花园(湖心小学旁)南1号楼A梯202

注:本次采购解释权及采购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6年03月3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经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的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1:55 至 2016年04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刺桐西路中国移动对面溢泉城市花园(湖心小学旁)南1号楼A梯202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直接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刺桐西路中国移动对面溢泉城市花园(湖心小学旁)南1号楼A梯2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

1、车型:8.5米系列纯电动公共汽车

长>8500mm(±10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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